2008年5月1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茫茫人海揪出离奇的“克隆人”
叶志明 李为文

  离奇的身世“成就”了一个一直冒用他人的身份生活、工作的“克隆人”,正因为有着这样特殊的身份,这位年仅23岁的江西广丰小伙子竟冒充通讯公司业务经理,带着刀具上门推销电话卡。推销不成,就持刀抢劫!3月21日,涉嫌在丽水市区白云小区犯下骇人血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被莲都警方从杭州押解回丽水。震惊丽水的“11·13”白云小区恶性入室抢劫案成功告破。

  带匕首的“推销员”
  2007年11月13日中午,家住丽水市区白云小区的郭大妈吃完中饭后,与往常一样独自一人在家休息。这时,门外有人敲门,郭大妈便问是谁。敲门的是个年轻男子,自称是杭州某通讯公司业务经理,是来推销价格低廉的电话IP卡。心地善良的郭大妈便打开了房门。
  年轻男子进门就向大妈推销起电话IP卡。郭大妈突然想起了前段时间,丽水市区发生过有人上门以出售价格低廉的电话卡为由进行诈骗的事情,便警觉地说要等家人回来再做决定。年轻男子一听大妈这样说,立即恼火起来,从口袋掏出一把匕首朝郭大妈胸前顶着,威逼大妈赶紧拿出500元钱给自己。郭大妈自然不从,没想该年轻男子竟操着匕首朝大妈就是一阵乱捅。郭大妈忍着巨痛喊叫了起来,在倒地时扯下了年轻男子挂在胸前的工作证。心慌的年轻男子仓皇逃离了现场。
  决不放过你
  根据现场遗留下来的工作证,民警立即赶到杭州,对工作证上的杭州某通讯公司走访调查,发现该工作证是该公司已辞职很长一段时间的江某的,而当民警联系到江某时,江某称自己当初离开该公司已将证件交还给了主管经理,目前自己正在东北地区做生意。民警经过调查,排除了江某的作案嫌疑。根据民警对该通讯公司的了解,发现最有可能接触该工作证件的是该公司原先的业务主管周某,但当民警联系到周某本人时,这位江西广丰人否认自己曾在杭州这家通讯公司上班过,称自己已经离开杭州到广东打工有好几个年头,不过自己的身份证曾于2004年在杭州丢失过。经过细心查询以及通讯公司的辨认,民警离奇地发现该公司原先的主管周某和这位在广东打工的周某完全是一个身份,而在广东打工的江西广丰人周某的身份才是真实的。案件顿时陷入僵局。
  揪出“克隆人”
  难道这家通讯公司原先的业务主管一直冒用江西广丰人周某的身份?由于“周某”早已离开这家通讯公司,顺着“周某”的踪迹,民警发现嫌疑人的确一直在冒用江西广丰人周某的身份,而“11·13”白云小区恶性入室抢劫案发生的当天,“周某”曾在丽水市区出现,后不知去向。种种迹象表明,这个通讯公司的“周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人。由于身份的虚假,“周某”这个“克隆人”给整个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在调查中,民警得知“周某”的女友也曾在这家通讯公司工作过,该女子姓王,目前已与“周某”结婚并生有一孩子。随后,民警赶到了江西广丰王某的家中,并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在王某的结婚证上终于查清了“周某”唯一一次使用的真实身份:姓李,23岁,江西广丰人。
  3月20日,民警得悉犯罪嫌疑人李某出现在杭州,并且目前正供职于杭州某证券公司后,立即展开蹲点守候。3月21日凌晨,追捕民警在杭州市下城区某出租房内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对“11·13”白云小区恶性抢劫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犯罪嫌疑人李某交代,由于家庭原因,他从小被叔叔带到杭州,后一直没回过江西广丰老家,所以也就一直没有自己的身份证,期间,他无意间捡到了同为江西广丰人、年纪相当的周某的身份证,于是就一直冒用周某的身份走向社会,曾在多家通讯公司做过推销电话卡业务工作,并做到了业务主管,但去年下半年业绩做不出来,李某很难赚到钱,他想想反正自己用的不是真实身份况且根本没人知道自己的真实名字,就动了推销不了就抢劫的歪念,并专门买了一把匕首择机作案。而李某自己的真实的身份证件是其在工作后回江西广丰老家办理的,直到与妻子王某办理结婚证时才使用过。据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李某在被抓的时候,其实已在杭州市某证券部门做了主管,月收入三四千元,而且还有一个漂亮的妻子和出生不久的孩子。面对之前的罪恶,李某悔不当初,称当时业绩很难做,是他最困难的时候,没把握好自己,在这个“坎”上做了傻事。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经被刑事拘留。